民族宗教
通川区“三级联动”学习宣传新修订的 《宗教事务条例》
来源:达州统战部
时间: 2017-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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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川区采取“三级联动”广泛深入学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凸显理论诠释、两级责任、规范运行,积极营造浓厚氛围,确保条例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一是区级“集中”学习宣传,凸显理论诠释。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乡镇办委分管领导以及宗教团体、宗教场所负责人召开专题学习会,聘请宗教干部、法律顾问进行辅导学习,对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历史背景、意义、原则、程序以及条款内容的变化进行深入浅出理论诠释,同时现场答疑解难,会后撰写心得体会,巩固学习效果。会同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解读《宗教事务条例》条款内容。
二是乡镇“分期”学习宣传,凸显两级责任。各乡镇办委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会、农民夜校等形式分期组织乡镇村社相关人员学习,着重强调乡镇和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管理宗教工作的职能职责,落实两级责任,提升法治意识,规范管理意识。同时,利用LED、标语、橱窗、宣传资料等在显要路口、重点路段进行广泛宣传和正面引导。
三是宗教界“自主”学习宣传,凸显规范运行。全区性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充分利用开展宗教活动对教职人员和信徒进行全面学习,注重学习与依法治理寺观教堂、与创建和谐寺观教堂、阐释教规教义、举办法事活动等“四个结合”,注重凸显宗教团体建设、宗教活动场所建管、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宗教活动开展、宗教财产保护等方面的规范性、程序性、合法性。同时,印发小册子、悬挂标语主动向广大信教群众宣传党和国家宗教政策,引导合法信教。(通川区万光胜)